第112章 酸枳(1/2)
陈思琪
我十四岁的时候遇见一个男生,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是从别人口中,却没想到他会成为我整个青春里唯一喜欢过的男生。
那年夏天,夜风吹在人身上暖暖的。
文婷说圣安中学附近新开了一家糖水铺,叫我陪她去尝一尝。
糖水铺的装修是日系的风格,里面放着很轻柔的音乐,我很喜欢。
来这家店的人很多,排了好久的队才到我们俩。
从糖水铺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钟了。
“思琪,你的那碗味道怎么样呀?”文婷看向我。
我将自己手里的餐盒往她那边倾斜了下,“还不错,你尝尝。”
文婷拿起勺子舀了一勺,送进口中,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,“是挺不错的。”
我笑她这副贪吃的样子,掏出手机,点开同学分享给我的链接,“这家甜品店,你去不去?”
文婷两眼放光,“去啊。”
“小妹妹~去哪里呀?”一声轻佻放肆的声音打断了我和文婷的对话。
我抬眸看去,前面不远处的一个黄毛男生拦住了两个女孩子。
其中一个女孩子身材纤细高挑,长发散落在肩后,白色短裙的裙摆微微随风飘动。
她看起来又瘦又高。
光看背影,就感觉她应该长得很漂亮。
两个女孩挪了步子,有意躲避,可那黄毛男生显然不打算让她们离开,伸出长臂,拦在两人身前。
短发的女孩开口,“你想干嘛呀,让我们走。”
黄毛男笑了起来,“我没想干嘛,带你们去玩会儿好不好?”
短发女孩有些急,拉紧身侧女孩的手,往反方向拐,“快走,韵韵。”
“别走啊。”黄毛男生伸手去拽那女孩子背在肩上的琴盒。
就在这个时候,一个男生突然两步上前,长臂一伸,抓住黄毛男生的手腕,狠狠扭过,“别碰她。”
“啊——”黄毛男生吃痛的喊了起来。
短发女生借此机会,将背着琴的女孩快速拉走,“快跑。”
那女生好像是生病了,鼻音微重,声音里染着些哑,有气无力地甩了一下被牵住的手,“不能走,他一个人。”
短发女孩将她整个人拽紧,拖着她跑起来,“韵韵,我们是女孩,会吃亏的。”
天色有些暗,灯光照不到她们跑的地方,我没有看清她们俩的长相。
但是我看清他的模样了。
那个见义勇为的少年。
昏黄的灯光从稀疏的枝叶间倾洒而下,落在他身上、脸上,他的头发被染成了一圈淡淡的金色,他身材修长挺拔,皮肤白皙,鼻梁高挺,眉宇间有一种不容忽视的冷冽和疏离。
可偏偏这样一个人这么勇敢。
他出拳速度快又狠。
我看着他干净利索的教训了那个男生一顿。
他拎起坐在地上的黄毛男生的领子,厉声道:“我会盯着你的,再让我看见一次你找她的麻烦,你就完了。”
黄毛男生拧眉,“真是服了,我什么都没做呢,你谁啊?”
少年没回答黄毛男生的问题,松开他,“滚。”
黄毛男生不服气的站起来,拍了拍身上的灰,走了。
他的胳膊受伤了,可却丝毫感受不到痛意一般,捡起地上的发圈,朝另一个方向走了。
我抬脚想跟上去,被文婷拉住,“你去哪里啊?”
我抿了抿唇,“刚刚那个男生……”
“你说陆峥旭吗?”文婷歪头看我。
文婷竟然知道他的名字,我有点意外,“你知道他的名字?”
文婷将勺子放回餐盒里,“他是我班的,思琪,有关他这个人的传闻不好,你可千万别喜欢他。”
我的耳朵只选择听见她说,他是她班的,自动忽略了她的后半句话。
传闻好不好有什么关系。
我才不在乎这个呢,我只相信我的眼睛看到的。
他勇敢、善良、见义勇为、乐于助人。
陆峥旭。
这名字真好听。
我唇角上扬,暗想明天去文婷的班里,就可以见到他了。
准备离开的时候,我看见刚刚跑走的两个女生又回来了。
那个背着琴的女孩身体隐在黑暗中,轻咳了两声,“怎么不见了。”
短头发的女孩接话说,“应该离开了吧。韵韵,我都说了,他没事的,他个子那么高,看起来很厉害。”
我看不清背着琴的女孩的表情,但我觉得她很不开心,因为她避开了短头发女孩子想要拉她的手。
文婷拉着我走,我听见她们的对话:
“裴晓雨,这次你做错了。”
“韵韵……”
“他救了我们,我们不该丢下他一个人的,咳咳咳……”
“韵韵,你别生气嘛,你一生气,咳的更厉害了。我这不是也听你的,回来了嘛,别生气了,我妈妈说女孩子会很容易吃亏的,我刚刚也是太害怕了。”
“你以后要走自己走,不要拉我。
这样一点都不好,别人没义务帮我们的。”
“你说的对,这次是我不对,我以后绝对不会再这样。”
……
隔天,我去文婷班里,如愿见到了他。
他坐在最后一排,靠窗的位置,有个看起来很阳光的男生在和他说话。
他偶尔会点头回应,但那张俊朗的脸上始终没有任何表情。
我走到窗边,笑着喊他的名字,“陆峥旭。”
他缓缓抬头,看了我一眼,便收回目光。
他真的冷淡。
我依旧带着笑,“你好,我叫陈思琪。可不可以加你一个QQ或者微信?”
“不。”他眼皮都没抬,回道。
我的笑容有些僵,将我一早准备好的便利贴拿出来,在上面写下我的联系方式,贴在他桌角,“这个是我的微信,你加我吧,交个朋友。”
他没有表情,这次连一个“不”字都懒的回答。
文婷给我使眼色,我知道她不开心了,她不想让我跟陆峥旭接触。
我抿了抿唇,算了,来日方长。
……
从那天开始,我便想尽办法出现在他身边,因为我太想见他。
我会在他打篮球的地方,给他还有他的同学买水。
所有人都收下过我的水,只有他没接过。
一次都没有。
他几乎每个星期,都会因为打架,在王主任的办公室里被训斥,写检讨书。
我为了能和他留在同一间办公室,故意不去完成作业。
可这并没有什么用,他从没有仔细看过我一次,也没有加我的联系方式。
我知道他每个星期五,都会去圣安中学门口。
他会在校门口对面的树下,吸一根烟,然后盯着校门看很久,当香烟燃尽的时候,他便会离开。
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这样,但每次他去的时候,我也会去,我会站在人群中默默看着他。
因为我知道,只要我过去,他便会离开。
我会缠着他,从餐厅跟他到班里,直到他对我说“滚”或者“别烦我。”
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习惯了他对我的态度,还是我知道他这个人本就是这样,对谁都这个样子,所以,不管他多抗拒我,我都一直没放弃喜欢他。
我想,等他喜欢我就好了。
喜欢他这件事情好像变成了习惯,又好像成为我的执念。
我偶尔会庆幸,庆幸像他这般冷漠的人不会有喜欢的人。
我偶尔会开心,因为他对谁都一样不耐烦。
直到高一。
我记不得究竟是哪一天,我发现,他整个人都变了。
他开始兼职赚钱,他开始学习,而且成绩越来越好。
一班每个月都会按成绩重新分班,可他一次都没掉出来过。
他不再像从前每个周必去王主任那里,没有人挑他的事的话,他就不会打架。
他在班里很少发脾气。
有一次,我站在他班门口,看见有个女生拿着水杯撞到他,大半的水洒到他的后背,在他的衣服上晕出一团又一团的水渍。
他的表情一下就变了。
当时我以为他会生气,暗想这女生完了。
结果他转过身,看着那女生,敛下眼底的怒气,薄唇微抿,在她开口道歉前,淡声道:“不烫,没事。”
然后离开。
他变了。
可他对我没变。
依旧拒绝我、疏远我、厌恶我。
所以,我开始担忧,开始难过,我开始变得敏感爱哭。
我受不了他不看我一眼,我受不了从他身上得不到一丝反馈。
我那么喜欢他。
我没有放弃,我坚信他的性格就是如此,我坚信他这样的人永远不可能温柔待人。
我不断的告诉自己,像他这样性格的人,如此冷漠的对我,很正常。
直到高三的时候,我看见他冲向马路,不顾一切救了一个女孩子。
我没看清楚女孩的模样,可我看见他的表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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